2008年12月23日 星期二

視覺藝術治療的形上學理論基礎

一、薩滿教的模型
薩滿教的主要理論認為,世界上充滿了影響生物體生活的不可知力量,且存在靈魂,薩滿教的巫醫(Shaman,witch doctor)正是扮演一般人與這些力量與靈魂的溝通者。因此他們被認為有控制天氣、預言、解夢、占星以及旅行到天堂或者地獄的能力。在治療患者時,他們常透過靈魂交流的方式去”解救”患者。或者是透過在天地間旅行,去找回患者被誘拐或者迷失的靈魂。
在二十世紀的藝術家中,闡明藝術治療的薩滿形式最力的便是勞倫斯。勞氏如此定義美術治療法:每一位真正的藝術家是所有其他人的救贖,是生命的傳達者。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藝術創作的過程中,靈魂主宰整個活動,創作者盡情地揮灑,把內心深處的東西毫不費力地東西表達出來,如此靈魂便獲得完全的伸展。“如果你的腦不對靈魂發號施令,靈魂就是一個自動自發很完美的法官。靈魂最深切的意願就是保存它自己的完整性,對抗理智與全體瓦解的力量。”( D. H. Lawrence, 1923)因此藝術治療師所扮演的角色有如巫醫,他們便是啟發患者的創作力 – 誘使靈魂去進行表達,而這個引導的過程正是靈魂的交流,在此同時,原本放失的靈魂便被找回。當患者釋放情緒之後,心理疾患也會獲得一定程度的紓解,也就是薩滿文化中疾病乃是”失去靈魂”的問題獲得解決。
而為何透過藝術創作可以使靈魂的對話成為可能呢?勞氏認為一切事物、一切生物具有神力(mama),以某種形式存在於萬物之中。創造力可以將其解放,過度的理性投入會導致靈魂與自然疏遠。當”患者以全然非理性的方式,接觸最深奧的真哩,並且無意識地製做超驗的圖畫,宛如他們知覺到的”(Hans Prinzhorn語)治療就達到其”釋放心靈”的目的了。
二、天使與守護神
天使是神的使者,是聖潔,屬神的,因此聖經中稱他們為「聖者」(但以理書四章:13;詩篇85:5-7)在這個架構下,在療程中扮演天使的不是治療師,而是圖畫本身。即是說患者視畫作為具有生命力的個體,以其表面形式感動患者,傳達直接的意念。換言之,天使可謂”沒有肉體的人格”,它可以了解、接受、詮釋我們的內心世界 – 這與天使在聖經中的描述是相同的。或者有另一種解釋方式,天使在我們身旁守護我們(守護天使),它構過各種媒介來引領我們由我們的經驗釋放渴望,以種種藝術形式發揮出來。這時不妨把藝術治療師視為媒介物之一而非天使本身,因為藝術治療師所做的是讓患者從”模仿”到”自發”創作,而不是直接的”教學”。
更進一步的面向是反探於患者自身。天使理論所暗示的是背後有一個不可名之的存在透過藝術使患者痊癒(這樣一個無私的存在通常就是神或者說上帝, God)守護神的概念則有所不同,他揭示守護神存在於患者的心中,在藝術創作中這個神被喚醒,化為作品的一部分,也就是說這是個”自救”的過程。”我始終意識到我自己是兩個,我的靈魂和我”(Walt Whitman, 1848)表達的正是這種概念。勞倫斯認為惠特曼是藉由詩的形式在進行心靈的對話,同理,繪畫的功能也即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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